重磅林州居民医保新政策,你关心的问题都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是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的重大举措,是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件大事,凡是我市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林州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开始了,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哪些人可以参保?

我市行政区域内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常驻我市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或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缴费。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直接缴费即可,不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年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年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元,财政补贴为每人元。

四、缴费时间有何规定?

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年10月10日至年11月30日,年新生儿可随时参保登记。五、医保政策变化有哪些?一是提高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二是扩大了报销范围。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不断将更多疾病纳入报销范围。三是对贫困人口支持更多。加大了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六、享受待遇

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大病保险。

1、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在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按一定比例报销。

2、门诊慢性病我市有22种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发生的限额标准内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70%,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报销比例为80%。

3、重特大疾病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人员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住院病种有33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

门诊病种有35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报销,门诊腹膜透析按85%报销,统筹基金的报销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4、住院医疗

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乡级: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元以上90%

县级:起付线元,报销比例-0元63%,0元以上83%

市级:医院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元55%,元以上75%

医院起付线元,报销比例-0元53%,0元以上72%

省级:医院起付线元,报销比例-0元53%,0元以上72%

医院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元50%,元以上68%

省外: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元50%,元以上68%

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5、大病保险

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合规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合规部分报销7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

在我市范围内,市、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参保人员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市医保局咨询

市医保中心转诊61

市医保中心慢性病科:

中国人寿窗口(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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