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姑苏法院召开涉少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新

5月30日下午,姑苏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年的涉少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自年1月至年3月,该院共受理涉少医疗损害纠纷案件32件,这些案件超半数发生在婴儿患者身上,死亡比例逾四成,且医方承担责任比例较高。现象:涉少医疗损害纠纷缘何多发?该院少年庭庭长林丰介绍说,医疗行为本身的复杂性、高风险性决定了医疗损害的易发性,而涉少医疗活动诊治的对象是未成年人,由于认知水平、表达能力的限制,患儿本人往往无法向医务人员清晰、明确地反映自己的症状和感受,医生只能靠经验和认真仔细的检查诊治病情,这就大大增加了涉少医疗损害发生的风险。此外,医院没有形成有效的医患矛盾处理机制,沟通缺乏或沟通不当造成医患矛盾的扩大和激化。林丰表示,正是由于一些患儿家长对医生缺乏基本的信任感,对于患儿的病情缺乏有效的风险预估,对医生的诊疗结果往往抱有较高的期待,一旦出现了不利后果,容易情绪失控,致使纠纷产生。同时,林丰也提到,儿科医师极度短缺,医院数量、床位数量等资源的短缺,也进一步扩大了损害的可能性。建议:有效沟通+多方参与+强制保险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所在,同时也承载着整个社会和国家的期待和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昌盛。针对上述问题,医院转变观念,加强涉少医疗纠纷舆情引导,设立由医务人员、律师、心理专家、谈判专家等组成的纠纷处置专业团队,制定危机公关预案,与患儿家属进行更为有效的沟通,引导患儿家长采取正当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卫生部门、医疗机构针对涉少医疗损害纠纷的处置,与相关部门合作,引入“医院”工作机制,在尸体检验告知、证据保全等多个环节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有关部门则应完善残疾儿童救助机制,对于因医疗损害留下后遗症或造成终身残疾的患儿,要加强其心理疏导,减轻因医疗损害对其造成的心理伤害。建议建立涉少医疗强制保险制度。传统的医疗机构自赔式损害模式难以适应医疗纠纷频发的社会现实,建议设立医疗损害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从公益性出发,通过立法手段强制推行医疗损害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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