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各级各类学校错峰放假开学渭南榆林

12月24日15时,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马光辉介绍当前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为扎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全省上下要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确需举办活动的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特别是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需报同级指挥部批准并做好严格的防范措施,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严格管理单位人员省外出行。

1.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以及年会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从严控制举办人群聚集性活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演出以及年会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能采取线上的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严格落实会议活动防控措施。确需举办活动的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

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特别是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需报同级指挥部批准并做好严格的防范措施,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

严格管理单位人员省外出行。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两节”期间,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2.提倡网络拜年家庭聚集控制在10人以内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广大群众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公筷制、分餐制等生活方式,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聚集性活动时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就诊。家庭注意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适量储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防疫物资。

合理安排出行。双节期间要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个人家庭聚集最好能够控制在10人以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游乐设备、停车场、休息区、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后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3.陕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准备就绪优先对高风险重点人群接种

陕西省已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制定了接种工作方案,确定了接种点,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目前,接种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近期将优先对国家规定的疾病感染高风险重点人群进行接种,主要包括海关检验检疫、口岸边检、口岸进口冷链物品装卸、搬运、运输及医疗卫生机构的一线工作人员。其他人员的接种工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序推进。

4.旅游景区需引导游客错峰旅游接待量不能超过75%

加强群众生活消费公共场所管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影院剧院、网吧酒吧、餐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机场、铁路、地铁、汽车等场站,要加强出入流量控制,落实入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公共区域消毒措施。

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各旅游景区要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引导游客错峰旅游。

加强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防控。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监测、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等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出入人员佩戴口罩

5.各级各类学校错峰放假开学确保返家行程可追踪

强化校园科学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放假前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醒学生在回家及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错峰放假开学。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准有序错峰放假开学,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假期内,师生应尽量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假期生活。

6.住院陪护人员必须核酸检测隔离区医护换休后须隔离14天

加强就诊人员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进行体温检测,由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对于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加强发热患者和住院患者管理。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所有新住院病人及其陪护人员,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务必按照标准要求落实防护措施。

医院,特别是目前仍有境外输入病例救医院,医院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治疗的各项措施,严禁其他人员进入隔离病区,严格落实隔离病区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

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医院要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培训,上岗严格落实防护措施,隔离病区医护人员值班换休后必须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开展2次核酸检测。

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12月24号下午,渭南市教育局向渭南市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发出《关于-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年1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主要内容如下:

现将-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年1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年2月27日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

幼儿园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

放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年2月4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年2月27日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收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应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6号)精神,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7天,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榆林市教育局关于至学年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确定了至学年时间安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至学年时间安排

1.第一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年8月31日开学,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年8月31日开学,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年8月24日开学,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

(3)普通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于年8月24日开学,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年8月10日开学,年2月4日放假,全学期共26周。

2.第二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年3月1日开学,7月17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年3月1日开学,7月17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年3月1日开学。

(3)普通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于年3月1日开学,7月24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年2月22日开学。

二、有关要求

各县区和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广大师生、家长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性,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不扎推、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非必要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教学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随意超前、推后教学进度或随意增减课时,本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在下学期补齐,严禁赶超课时。

广大中小学校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或推后开学、放假。各县区教体局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各学校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各公、民办幼儿园参照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公、民办职教中心(职业中学)参照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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