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期村医医疗执业及意外风险回顾:
1、年12月初,云南村医宋永波医院运送医疗垃圾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意外身亡。因为没有意外伤害死亡保险,二位村医的家庭生活受到了重创。
2、年12月13日,河南村医孔维峰在近一周的时间里为4个月大的同村女婴治疗支气管炎与腹泻几近痊愈,女婴夜间不明原因死亡,家属将孩子放在村卫生室,在不同意尸检的情况下,要求给说法并要求村医给予赔偿。后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主持下,认定孔医生无责,但处于人道主义关怀,孔医生个人拿出了一万元。
3.湖南浏阳村医吉志昂在完成公共卫生工作的夜里,倒在了他正在书写的健康档案的工作岗位上,虽然他是经过当地卫计局聘任上岗的村医,但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虽然是因公殉职,但至今他也没能拿到上级部门的工伤抚恤金。
4.河北村医赵玉峰医生在接诊一位老人发现病情严重,建议及时转诊,但病人还是死在了诊所门前,但迫于各方面的舆论压力,赵医生还是拿出了元赔偿金了事。
5.年10月8日,患者毛某因咽喉肿痛到李医生处就诊,输液后患者身体不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医生表示家属未进行医疗鉴定无法明确责任,拒绝赔偿,交涉多次无果,后在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次性赔偿24.8万元。
二、建立村医保险机制的作用和意义:
1、可完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我国医疗责任险主要集中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少数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几乎还是空白。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可以填补这项空白,促进我国医疗服务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2、可降低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医疗风险”是造成乡村医生执业困扰的最大隐患之一,也是影响医患关系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医疗责任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管理医疗风险、缓解医患矛盾、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措施。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有利于提高乡村医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医疗事故发生后减轻乡村医生的赔偿负担,有利于受害人能及时获得赔付,减少由此引发的社会摩擦与矛盾。
3、可提升乡村医生自我保障能力。
村医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严峻的医患关系将导致乡村医生受到意外伤害的风险增大。通过两年来在全国村医群体的论证调研,专门为村医设计出全国乡村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附加医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最终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谈成合作,确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具体承保,目前保险协议已盖章,并将于年1月1日生效,即将产生第二批团体保单。建立医疗责任险附加意外伤害险,有利于提升乡村医生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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