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变更基本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咨询服务电话
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医疗机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为广大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险”)参保人员提供便捷、优质经办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将意外伤害险咨询服务电话调整变更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将原职工和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险咨询服务电话,调整为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险咨询服务电话,号码为;新设立职工意外伤害险咨询服务电话,号码为。
二、原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险咨询服务电话维持不变,号码为。
本通知自年5月1日起实行,此前公布的意外伤害险咨询服务电话号码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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