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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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记者从哈密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5月1日起实施。

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做好年基金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2日,市医疗保障局举办了“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

据介绍,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使得在全国范围内有了统一的遵循、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依据。

该条例全文共5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明确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等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职责,规范基金使用;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监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强化与卫健、公安、药监等部门间的协调监管措施;四是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

在启动仪式上,哈密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基金使用的规则和标准,健全经办管理体系,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能力和监管成效。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积极引导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行为规范,提供规范的医药服务,不断提升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履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哈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虹表示,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该局将以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继续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贯穿全年的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持续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法、人人守法”良好医保监管环境,继而掀起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的热潮,持续出重拳、出硬招、打硬仗,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文:记者叶翠通讯员尤明强

编辑:张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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