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字 在今天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得表决通过,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禁止任何威胁、危害、侵犯行为,重则入刑
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医疗乱象说“不”
对于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领域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比方说看病贵、看病难、乱收费、治疗不规范等等,医院本身在运行过程当中所出现的一些非法的事情,在本法当中都有所禁止。
法律提出,国家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等内容,这些都体现出法律本法 作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参与者,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介绍,这部法律解决的主要就是病有所医、健康中国建设的基本问题,体现了人民性、公益性的原则。
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我们主要围绕着人民健康,怎么样能使全国的老百姓能够病有所依、能够少花钱多治病,不能把健康领域作为一个纯粹的市场经济领域来对待,要作为一个公益性的事业去对待。
暴力伤医造成的信任撕裂,没人能独善其身人民日报-12-:30:23
这起暴力伤医致死案件尚在调查中,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是伤医、杀医的借口。“医生在救你家属的命,你却要了医生的命!”网友的跟帖戳中很多人的泪点,大家为逝去的医生感到心痛和哀伤。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不时发生,造成了若干医护人员伤亡的惨剧。其中,有“一言不合”“一时激愤”的原因,有“排队2小时看病5分钟”的患者焦虑心理,有患者及家属对医学力量的不现实期待等,这些都可能引发口角甚至暴力行径。同时,也有异地就医政策不够完善、过度检查等加重看病难、看病贵的因素掺杂其中。种种因素最终导致的医患之间的信任裂痕,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一大痛点。
事实上,不少人对暴力伤医事件所造成的显在或潜在的恶劣后果,并没有清醒认识。除了被伤害的医护工作者本人之外,暴力伤医事件严重伤害着医护人员这个群体的职业安全与尊严。接二连三的伤医事件,让很多医护人员整日胆战心惊、草木皆兵,医院专门配备大量安保人员,医院的经营成本。
还有,一些医生选择转行,一些医生选择“明哲保身”的工作方式,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不再收治病人,或选择最保守的治疗方法来规避麻烦。长此以往,医护工作者不敢创新,不敢尝试新技术、新手段,将给医学事业的发展带来多少潜在的损失和隐患?
不仅如此,暴力伤医事件屡发也在伤害着医学教育事业的未来,将影响未来医护群体的数量和结构。“不让我的孩子学医从医!”网友的跟帖是气愤之语,但近年来医学院对高考考生的吸引力在下降,这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这个行业的未来令人担忧。如果医生成为高危职业,从业者减少,未来医护人才缺口进一步变大,那么我们找谁看病?找谁救命?
不妨琢磨一道简单的算术题: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各类医生缺口少则十几万,多则二三十万,如全科医生缺口达18万人,麻醉医生缺口达33万人。那么,每少一个医生,就等于又多了成千上万病患得不到及时诊治。这“成千上万”中,很有可能就包括你我。
暴力伤医造成的信任撕裂,导致医疗生态的恶性循环。置身其中,谁能独善其身?
为保护医务工作者,早在年,原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采取措施医院的恶性涉医事件。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发出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刑法修正案(九)》也将“医闹”入刑。
缓解医患紧张局面,需要我们共同行动。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信任是至关重要的桥梁。多一些信任,少一点戒备——疾病面前,我们必须认清,只有医生才是最专业、最可靠的力量,医生与患者永远都应该是一个战壕中并肩作战的“战友”。
“偶尔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人类对现代医学的期许,要有最基本的理智和最起码的约束。治疗困境或者失败,不能是大开杀戒的理由,求生的欲求,绝对不能以暴力杀戮来表达。
全社会对伤医乃至杀医案件态度坚决的痛斥余音在耳,但类似的惨剧依然在上演,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每每遇到类似的情况,社交平台的讨论多习惯性地围绕医患纠纷的框架来展开,在人们的朴素理解中,可能这更触及问题的根本,也最有助于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但必须要强调的是,对深层原因的探讨与追问,不能以牺牲对个案的鞭挞为代价。用医患纠纷(或者措辞相对严厉的“医患矛盾”)来为极端恶性伤医、杀医个案做归因是不负责任的路径依赖。
女医生被扎身亡细节还原:患者家属没有任何愧疚央视新闻今天
值班医生还原事件经过
今天在医院急诊科,记者见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值班医生,他说事发当天他就在现场,并向记者讲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
患者家属曾拒绝一切检查,多次与医生吵闹
患者是95岁老年女性,12月4日入院的时候,患者脑梗塞后遗症,纳差、意识不清。当时是杨文医生首诊的,家属签字拒绝一切检查,仅要求输点液,但是输液后病情无改善好转。医生一直说服家属让患者接受检查,但家属多次拒绝。医生和家属交代病情,家属无法接受疾病,不接受死亡的可能性。每天都会因为一点点的病情变化和怀疑医生用药而吵闹。
12月24日早上六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找到正在值班的杨文医生,双方交流了几分钟,尖刀就扎向了杨文医生的颈部。
专家:杨文医生治疗过程规范,方案合理
究竟杨文医生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存不存在失误呢?医院了解到,在对患者进一步治疗中,专家看了病历,调取了检查结果,查看了患者实际病情。结果显示,杨文医生和同事的治疗,过程规范,方案合理,患者的情况较入院有了一定好转。病历中曾经好几处记载家属多次拒绝检查和治疗,造成诊断治疗过程很困难。
医生介绍,杨文医生遇害后,患者家属没有表现出任何愧疚,没有任何道歉的话。但是医务人员仍然尽心尽力地为患者治疗。就在医生准备再请专家进一步治疗的时候,患者家医院。
当记者问这位医生,杨文医生是一个怎样的人时。医生情绪有些激动地说:“这个事我可以斩钉截铁地说,杨文大夫是很好的大夫,所有患者都对她绝对好评,她这个人是很温和的,她不喜欢跟别人吵架。”
医院和相关部门已经仁至义尽地去全力、免费、VIP待遇、利用一切医疗资源地去救治95岁的老人,即使这样,各位知道这患者家属一家不仅没有任何愧疚,之后还去骚扰、白发人刚送黑发人的杨医生70多岁的母亲。
是的,没错,他们就是去骚扰杨医生70多岁的母亲了,去骚扰一位刚刚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老人家,就为了逼着她签署谅解书,使得法院能轻判。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渣一家人,残暴凶狠至此,如何谅解?怎么原谅?
国家卫健委再回应医院伤医事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今天(28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表示,作为这部法律立法工作的参与者,本来应该高兴,但在法律审议的过程中发生了医院暴力伤医事件,非常痛心,也非常愤怒。这个事件不是所谓的医疗纠纷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
我们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任何形式的伤医事件是零容忍,这是我们一贯的态度。就这部法来说,有很多的地方从法律的角度阐明了国家对医务人员的保护,比如,明确规定了“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还特别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公共场所。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全社会都要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医院自身。
没有什么医患纠纷或者矛盾,是可以用伤医甚至杀医的方式来解决的,暴力就是暴力,杀戮就是杀戮,在人类最基本的社会秩序与伦理中,早已没有了暴力私刑的存在空间,这就是法律的态度,也应当是全社会的共同态度!
当然,在刑事追责快速启动的同时,社会对杀医个案的痛定思痛与有效防范不仅必要,而且得有行之有效的方案落地。事发突然的杀医凶案,是否完全无迹可循,还是多有征兆却未得到有效的防范?杀医案发后,医院明确列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公共场所的呼吁,事实上,医院作为理所当然的公共场所本不应当有任何疑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共场所的定义也采取了具体列举加原则兜底的方式,但为什么具体法律的执行却存在“重列举式内容、而轻原则性表述”的情况?
12月27日下午,医院举办追思会,沉痛悼念杨文同志。伤医案屡屡发生,各级各类部门反复强调确保医疗救治场所的基本安全,但有必要痛定思痛的是,对此社会是否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重申弱化重申的情况?保护医生的从业安全,需要一些果断、切实的手段,这是对个案最基本最直接的反应。整个医疗界的愤怒,需要用个案的严惩和后续快速、有效、常态的防范机制来告慰。给医生最基本的安全与尊严,才能给全社会的健康一个最起码的保障。值得社会各界深思和反省。
终于立法维护医护人员安全了!!!杨文医师,一路走好!!
医院收到大量鲜花和卡片,表示哀悼
12月27日下午,医院举行了杨文医师追思会。昔日的同事唏嘘不已,是哀痛、是不舍、更是悲愤。
今天记者来到医院,发现这里仍然在正常接诊,只是平静之下多了一份哀痛。在医院急诊室的一角,杨文医生曾经的患者送来鲜花表示哀悼。
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传播工作委员会成员联名发声:悼我同袍!严惩暴行!!主播说联播:医者仁心,我们不能让医者寒心。严惩犯罪分子是最基本的,这样的恶行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医者仁心,我们不能让医者寒心。呵护好这份仁心,体现的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良心。必须采取更多的措施,为医者营造更安全的环境,让他们心安,这个社会的健康,才会多一份安心。
全国政协委员黄宇光委员:敬畏生命,不分彼此全国政协委员、医院麻醉学教授黄宇光
北京暴力伤医事件:钟南山院士央视发声近期,中央电视台对钟南山院士进行了一次深度访问。
钟院士认为,砍杀医生是犯罪,需要根据罪行按法律处置。
钟院士说:我们医生只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救死扶伤是我们医生的天职,要求活着,也是我们医生作为一个社会人的最低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医院麻醉学教授黄宇光
我国600万医护人员要管14亿人的健康问题,本来就已经是杯水车薪,如果医务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护,他们的工作环境缺少正常的秩序,最后受伤的还是咱普通老百姓。医疗之所以成为整个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其中一个原因是医疗资源整体不足。
医生难当啊!因为病人太多,在诊室里面的患者总是嫌医生讲得少,在诊室外面的病人又嫌医生讲得多。爱医生就是爱我们自己。我们希望严惩凶手,同时完善政策体系,引导健康的舆论环境,为医护人员创设和谐的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凌锋
毋庸质疑,这就是犯罪。作为医卫界的政协委员,我多年前就建议为保护医生群体专门立法,目前已经实现了,能做的我们都做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就是因为暴力伤医事件具有不确定因素。从医生的角度应该反思的是,医生的内心是不是够温暖?如果不够温暖,医闹可能就难以杜绝。
我处理过很多医闹事件,发现有时候只是因为医生的一个眼神、一句话,甚至是一个举动,患者就受到刺激进而作出难以想象的举动。医生护士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有比常人更多悲天悯人的情怀。所以我一直倡导叙事医学,有助于唤起医生的人性之美。
从年起,我规定,医院神经外科的所有年轻住院医生、进修医生、研究生都要写叙事病历,每人每月一篇,作为人文教育的主要抓手。迄今,科里收集的叙事病历已达多份,每一篇都是一个患者、一个家庭的喜怒哀愁,也是医生与患者的共情、共鸣。在这些叙事病历中,手术前严谨缜密的分析,手术中一刀一剪的精确,手术后无微不至的观察,决策时设身处地的思考,无不体现着医生的人文精神。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医院急诊科主任徐自强
30年前,这类致死事件曾经就在我身边发生过,这种极端的行为是法治社会不能容忍的!近三年来,医患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善,伤医事件也少了很多。出现这类悲剧事件,医患双方可能都有责任,但无论如何,采取暴力手段伤害人身,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当然,医患之间都需要反思。
对于暴力伤医行为,有专家学者呼吁,应当效仿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在医院也建立安保检查系统,杜绝人们携带管制器具进入。我认为,这种做法治标不治本,可能还会影响医患之间的信任。
在医生保护方面,一方面应在立法上对医生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比如在急救手术过程中可能给患者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害,应对医生免责。另一方面,主流媒体应对事件进行客观全面报道,让患者了解医学的局限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医院麻醉科主任医师敖虎山
单纯的医患矛盾没办法用对错来衡量。我认为,应该充分利用医患办,妥善解决患者情绪问题,从医院层面做好防范措施。同时,拿出详细的解决方案,把保护医生的工作细化。
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常委、医院主任医师吕大鹏
医院还应建立防护体系,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让医生具有防范意识,学会保护自己。此外,目前的医疗体系和医疗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患者也应理解医务人员,双方共同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
年以来,50多位医务工作者因为暴力伤医事件而失去生命。
杨文医师,一路走好!!!愿天堂中不再有伤害!
总结一句话:
医生不是无所不能的神!
请别怀疑医者仁心
圣洁的白衣里
我们都别亵渎生命的意义
因为你我,是同一目的
抗击病魔,健康人生
请允许我告诉你
不一定拯救了你
但也一定是认真而努力
我们是医生不是神!
我们共同的敌人,是疾病。
面对病魔,对于生死:
我们也只能
偶尔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去安慰。
愿我们此生无悔入杏林,来世还做医药人
“敬畏生命,不分彼此。
医务人员和患者重要,同样重要。
只有全社会一起呵护好万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才能更好地呵护14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杨文医师,一路走好!!!愿天堂中不再有伤害!
点个吧,为每一个还在坚持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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