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下月施行从源头

央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记者张茜刘柏煊)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昨天(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有关情况,强调“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医疗纠纷成为重中之重。

国务院近日公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年10月1日起施行。数据显示,年以来,全国医疗纠纷总量累计下降20.1%;涉医案件累计下降41.1%。年到年,我国医疗纠纷数量实现了五年小幅递减,但纠纷总量仍处于高位水平。

据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介绍,总体看来,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率低,医患关系主流是好的。国际著名杂志《柳叶刀》今年5月发布全球个国家医疗质量和可及性排名,我国由年的第60位提升到年的第48位,1年时间提升12位,是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

虽然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在逐渐降低,但解决医疗纠纷仍然是个世界性难题。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在医疗纠纷处理上也都不同程度存在解决周期长、患者获赔困难、医患对立加剧等问题。而我国这次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具有“以患者为中心,预防医疗风险”、“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医疗损害鉴定坚持同行评议的原则”、“统一赔偿标准”等亮点。

针对赔偿标准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说,《条例》第44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这意味着医疗损害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相同的赔偿标准,没有赔偿限额的限制。

而关于医疗损害鉴定,《条例》中为了细化相应的程序和规范,授权了卫健委和司法部共同来制定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让相关措施落到实处。郭燕红表示,医疗损害鉴定要坚持同行评议,才能体现它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的特点。通过制度设计和程序设计,坚持同行评议,达到科学、专业、公平和公正的目的。

这次《条例》起草的总体思路之一是“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医疗纠纷。郭燕红说,关口前移非常重要。医疗行业有“三高”:一是高技术;二是高风险;三是高情感。“我们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就必须要注重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特别是人文关怀。所以,关口前移的工作,也是我们贯彻落实《条例》,包括在医疗行业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一个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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