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预约直播最新最热的医疗器械新闻政策4月8日,河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吻合器类医用耗材联动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4月5日起全省执行京津冀“3+5”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联动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自0年4月5日至03年4月4日。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
本次联动带量采购品种为管型/端端吻合器、痔吻合器两类,中选结果如下: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吻合器类医用耗材联动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0〕4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油田医疗保障中心,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省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河北省医用耗材联动带量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动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0〕3号)和《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等文件精神,由我省牵头,组成京津冀“3+5”联盟,对吻合器进行了联动带量采购。现就做好吻合器类医用耗材联动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本次联动带量采购品种为管型/端端吻合器、痔吻合器两类。
二、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用耗材联动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照执行。
三、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0年4月5日起,全省执行吻合器类医用耗材联动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各医疗机构通过省医用器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采购周期自0年4月5日至03年4月4日。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按照本次联动带量采购《京津冀“3+5”吻合器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则确定。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应当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五、采购原则医疗机构必须在合理诊疗基础上,按照先价格较低医用耗材后价格较高医用耗材的原则在省药采平台线上采购,严禁线下交易。六、确定配送企业中选生产企业每个统筹区原则上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自0年4月日-0年4月8日,中选企业完成确定配送企业,并通过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