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4月28日,新沂市召开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晁新茹,市卫健委副主任鲍瑞林,市司法局副局长张金鹏、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衡墩前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发布会。会议邀请了新沂融媒、钟吾网、新沂热线、新沂论坛等媒体、部分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代表参会。会议介绍了新沂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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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新沂市医疗保障局继续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加强协同联动、突出源头治理、聚焦典型案例等措施,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有效防范了基金运行存在的风险。全市现有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48家,定点零售药店93家。至今,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共查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家次,不予支付违规金额.59万元,收缴违约金.9万元,行政处罚2例,罚款1.18万元,暂停医保协议6家,限期整改20家,解除医保协议3家,约谈两定机构负责人75人次(因基金超支异常约谈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12人次),下发预警通知5家,在媒体上通报5期共16例典型欺诈骗保案例。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新沂市医疗保障局将转变治理理念,将把贯彻落实《监管条例》作为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和法规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主动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形成多部门“统一行动、信息互通、联合惩戒”协同联动的大格局。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整治、“违规收费”整治、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检查及“清零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守住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排版
泡泡鱼
审稿
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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