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新一轮医疗保险政策新闻发布会

医院订阅哦!

11月9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医疗保险处主任杨厚江就全市新一轮医疗保险政策相关情况作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央、省驻聊新闻单位、各新闻网站驻聊分支机构、市直主要新闻单位等14家媒体的记者与会报道。

杨厚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每年都列入十大民生实事,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着力健全制度体系,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6万人,其中职工参保人数达到62.1万人,居民.5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全年基金筹集总量近50亿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聊城市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构建更惠民、更优质、更高效的医疗保障体系。

提高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水平

  提高职工基本医保保障水平。一是将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调整后,职工在一、二、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8%、83%以上。二是将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调整为10万元。三是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在二、医院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元、元。

  增强大额救助金的保障能力。一是调整大额救助缴纳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元提高到15元(其中单位10元,个人5元)。二是提高大额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支付比例为90%;大额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原来由单位承担的35%改由医保承担,医保共承担70%,个人仍承担30%,上不封顶。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单位在职人员缴费脱钩。参保在职职工(含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单位和个人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从办理补缴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后,退休人员应参加大额医疗救助,每年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规定标准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享受大额医疗救助待遇。

  缩短医保等待期时限。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首次参保等待期制度,自首次缴费之日起,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这项政策实施后,中断医保的参保人员只要补缴医保费,3个月后便可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比以前缩短了一半时间。

  调整普通病房床位费医疗保险最高支付标准。依据《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将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全额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后依据物价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完善转诊转院管理规定。一是市内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治疗的,视为一次住院,医院医院的应补齐其差额部分费用,医院的不再支付起付标准,其自医院、医院的相应规定结算。二是市外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对恶性肿瘤治疗、心脏手术、器官移植、重度烧伤等特殊病种,患者或家属可携带医疗保险证(卡)、近期诊断或检查结果等,直接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对其余病种,转外就医需提供当地最高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地三级综合医疗机构或市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开具的建议转诊证明。一次异地转诊有效期为6个月,医院多次治疗,并在有效期内结束治疗的,不需再次办理转诊。三是参保人员因急危重症,须立即转院就医、无法履行正常转院手续的,可先转院就医,并在转院住院治疗的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

门诊慢性病全市联网结算、

缩短评审时限

为减轻门诊慢性病患者就医负担,方便全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购药,聊城市进一步改进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实现门诊慢性病市内异地购药联网结算。市直现有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及各县(市、区)现有部分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市直及各县(市、区)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长期在聊城市区及跨县(市)居住的全市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可在居住地就近购药并联网报销。

二是调整门诊慢性病评审、年审规定。评审方面,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心脏支架手术、心脏搭桥手术等病种可随时申报,由原来每季度鉴定一次缩短为每月鉴定一次。其它病种的门诊慢性病至少每季度鉴定一次。年审方面,调整门诊慢性病年审规定,自年起,不再进行每年一次的年审,今后每三年进行一次门诊慢性病资格复核。

职工大病保险启动实施,

最高补偿20万元

  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和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提高,部分抗肿瘤靶向药品的临床应用越来越多,价格比较贵,而且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给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造成了沉重的就医负担。为解决这一问题,聊城市年出台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今年又出台了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职工和居民的大病医疗负担。

  职工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参保职工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补偿。年暂将未列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的抗肿瘤靶向药等19特效药品纳入保障范围,药品的品种、厂家、规格、剂型、销售价格、赠药方案等均由省统一组织谈判确定,降低了药品的价格,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在资金筹集和待遇支付上,从职工医保基金中划拨,年划拨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每年4月底前拨付给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含2万元)补偿60%。一个年度内,每人最高补偿20万元。职工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聊城市经过第三方评估和谈判协商,确定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聊城公司具体承办。

  同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号),经19种特效药物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起付标准都是2万元,2万以上的补偿40%,最高补偿额20万元,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不设起付标准。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聊城公司具体承办。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面开展

  年聊城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四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三年来,聊城市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努力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切实减轻了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家庭的照护负担和经济负担。截至目前,市直累计有人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护理保险资金支付万元。

今年以来,按照省政府最新文件要求,聊城市对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调整,报请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一是扩大了保障范围。既保障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医疗护理费用,又将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护理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明确了资金筹集渠道。我市规定,参保单位和个人按照本单位社保缴费基数的0.2%缴纳护理保险费,其中单位0.1%、个人0.1%,、年度暂按单位每人36元、个人36元的标准缴纳;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5元、福彩公益金每人每年5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年20元,每人共计元。

三是明确了待遇支付标准。分为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三种护理服务形式,每种服务形式分不同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相关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支付75%左右。

编辑/朱荣华

赞赏

长按







































北京中科医院都是假的
求治白癜风偏方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pinhuo365.com/xgtz/130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