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近日,青岛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内容,我市将从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构建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青岛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医保又将加上第三道“保险锁”!
关于参保范围
凡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的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均应参加青岛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目前,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万余人,其中城镇职工万人、城乡居民万人。这些参保人,均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设立待遇等待期
为杜绝投机参保行为,规定: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中断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得单独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对于军转干部、大学生、新生儿,以及正常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的人员,进入青岛市以后不设立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的待遇等待期,这是文件中所讲的“规定情形”。
除规定情形外,初次参加或中断后再次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的,设立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
除此之外,对从外地转入本市户籍的参保成年居民和学龄前儿童需落户满一年以后,非本市户籍的在托幼机构注册的学龄前儿童需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一年以后,方可享受补充医保当中的特殊药品、特殊耗材及特殊服务项目报销待遇。年1月1日前已享受上述待遇的,不受限制。
关于基金筹集
为了不增加财政负担,增强基金的可持续性,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通过多元化筹资等方式进行筹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资金来源:
一、是原大病医疗救助资金。
这项资金总量为每年2.7亿。由市本级和各区(市)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二、是个人缴费。
年全体参保人暂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既体现个人义务又不加重缴费负担。
这个缴费义务不需要个人单独履行,而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增加的部分中划转,从居民医保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划转。
三、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增值部分。
主要是个人医保账户资金保值增值部分。这项资金每年大约1.2亿元左右。
为增强补充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参照我市护理保险制度的资金筹集办法,调整医保基金结构,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累计结余中一次性划转30亿元,作为补充医保的专项储备金。
关于保障待遇
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现行特药特材目录
1、制定《青岛市补充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和特殊医用耗材及精准诊疗项目目录》。
2、实施特药特材保障。
参保人根据临床需要使用特殊药品耗材及精准诊疗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80%。
3、实施超限额保障。
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和符合门诊慢性病管理的临床必需的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服务项目、服务设施相关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不设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万元。
快给爸妈看看!
12月1日下午,青岛市民政局在青岛民政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启动仪式,标志着青岛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正式实施。该项目也是全省首个由政府出资为全体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项目,全市约万多名户籍老年人受益。
其中,意外身故一次性给付元,意外伤害致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最高不超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元,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按照31.5元给付,每次和多次累计不超过天。保险赔付金将统一使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青岛银行的借记卡或存单进行支付(已有青岛银行卡客户支付到银行卡内,无青岛银行卡的客户以存单的方式支付)。
该项目成立保险服务中心,主要包括呼叫中心、专职服务团队和配套网络系统等,协调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开展保险服务。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可在第一时间或者诊疗期间,拨打24小时服务--进行报案,由呼叫中心向所在区(市)首席承保人转报案并提供理赔咨询。工作人员介绍,老年人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并审核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便可获得赔付。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新闻网
编辑制作:胶州市新闻中心新媒体团队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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